我為少男少女歌唱的意思
我為少男少女歌唱
詞語意思:
詩歌。何其芳作。1941年發表。詩人滿腔熱情為少男少女歌唱未來、歌唱正在生長的力量,從而表達出對新生活的熱愛和對青年一代的美好祝愿。結構嚴謹,語言優美,富有強烈的抒情色彩。
- 發表:
①向集體或社會表達(意見);宣布:發表談話 ㄧ發表聲明 ㄧ代表團成員已經確定,名單尚未正式發表。
②在刊物上登載(文章、繪畫、歌曲等):發表論文。
- 強烈:
①力量很大:強烈的爆炸|強烈地震撼著人心|夏日的陽光很強烈。
②鮮明;程度很高:強烈的對比|強烈的反應|服裝的色彩很強烈|心中的欲望十分強烈。
- 嚴謹:
嚴密謹慎:辦事嚴謹可靠|寫作上以嚴謹著稱。
- 歌唱:
①唱(歌):歌唱家ㄧ盡情歌唱。
②用唱歌、朗誦等形式頌揚:歌唱祖國的繁榮富強。
- 富有:
①擁有大量的財產:富有的商人。
②充分地具有(多指積極方面):富有生命力ㄧ富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