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的意思
宣判
詞語意思:
「宣告判決」的簡稱。法院向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和旁聽群眾宣告對案件的判決。我國法律規定,宣判一律公開進行;即使是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也公開宣判。
- 一律:
①相同;一個樣子:千篇一律。
②副詞。全部;毫無例外:車輛一律不準由此通行|校籃球隊員一律著白色運動服。
- 案件: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 簡稱:
①較復雜的名稱的簡化形式。如中專(中等專業學校)、奧運會(奧林匹克運動會)。
②簡單地稱呼:化學肥料簡稱化肥。
- 群眾:
①大眾:人民群眾|群眾運動。
②指沒有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等組織的人。用于表示政治身份。
- 公開:
①不加隱蔽;面對大家(跟‘秘密’相對):公開活動。
②使秘密的成為公開的:這件事暫時不能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