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行的意思
身行
詞語意思:
1.操行;品行。
2.親自執行。
3.只身行走。
- 行走:
1.行路;走動。
2.猶言入值辦事。清制,凡不屬于專設官職,調充某項職役的都用此稱。
3.北洋軍閥統治時期,以此稱額外派充的官。
- 執行:
①實施;實行:堅決執行|執行命令|執行決定|執行上級指示。
②依法定程序將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等付諸實施。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的執行是強制性的。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等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必須自覺履行;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的,由審判員移交給執行員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