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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佃權的意思

永佃權

詞語意思:

舊法律名詞。又叫田面權。農民租種地主土地或將自己的土地所有權低價出賣,依約取得永久使用其土地進行耕作的權利。永佃權一般可以繼承﹑轉租或出賣。在土地所有權轉移時,一般不影響佃農的永佃權。


移時:

經歷一段時間。

名詞:

表示人或事物以及時間、方位等的詞。多數漢語名詞有同數詞、量詞組合的功能,而一般不同副詞組合,在句子中主要充當主語、賓語、定語。

地主:

1.當地的主人。對來往客人而言。

2.神名。

3.田地的主人。

4.占有土地,靠剝削農民為生的人或階級。

轉租:

把自己租來的東西租給別人。

yǒng ㄩㄥˇ

◎ 水流長:「江之永矣」。

◎ 久遠:永遠。永生。雋永。永晝(長晝)。永年(a.整年;b.長壽)。永訣。永志不忘。永垂不朽。

◎ 古同「詠」,以詩詞等來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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