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憲的意思
執憲
詞語意思:
1.司法,執行法令。
2.執法者。
- 執行:
①實施;實行:堅決執行|執行命令|執行決定|執行上級指示。
②依法定程序將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等付諸實施。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的執行是強制性的。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等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必須自覺履行;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的,由審判員移交給執行員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 司法:
1.官名。兩漢有決曹﹑賊曹掾,主刑法。歷代皆有。唐制在府曰法曹參軍,在州曰司法參軍。宋沿唐制,諸州置司法參軍。元廢。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七》。
2.星官名。
3.現指檢察機關或法院依照法律對民事﹑刑事案件進行偵察﹑審判。
● 憲(憲)
◎ 法令:憲章。憲令。憲兵。
◎ 指「憲法」:違憲。立憲。制憲。
● 執(執)
◎ 拿著:執刃。執鞭。執筆。
◎ 掌握:執政。執教(
)。◎ 捕捉,逮捕:戰敗被執。
◎ 堅持:固執。執意。
◎ 實行:執行。
◎ 憑單:回執。
◎ 朋友:執友(志同道合的朋友,簡稱「執」)。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