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正常的群眾,需要依法配合安全檢查,這是基本常有的知識。很難想象一個在社會上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人,居然沒有按照規章辦事,安檢不肯摘下帽子,人工復核時對民警用不文明用語,并且多次近距離對民警拍照、干擾執法,事后更是惡人先告狀、把民警個人信息和照片放在網絡上進行傳播,這樣的離譜的做法,究竟是對法律的無知,還是平時的生活習慣就是這樣,個人日常的素質底下,這大概就是造成事情的原因吧。
在這件事情當上,曾軼可認為自己是明星可以不用守邊檢規章,但是法制面前沒有特殊通道。其實明星也好,藝人也罷,生活中是沒有人有高人一等的特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法治社會的共識。近年來,生活中行為不當的明星被封殺的事實證明,無論名氣多大,影響有多大,如果以身試法,必將付出慘重代價。另外,作為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物應該有公眾人物的樣子,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在生活中要有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以優秀的作品來說話,多為社會發展做些有貢獻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