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警官找到王志恒的時候,他對李警官說,原先鄭老板一家決定出國定居,所以才會把這家八仙飯店讓給他,但是李警官查詢了一下出境記錄,鄭老板一家并沒有出去過,根據線索調查,李警官把王志恒變成了第一嫌疑人,并且要把他帶回警局。
可是王志恒知道警察要抓他,于是準備逃跑去內地,在李警官的逮捕下抓住了王志恒,帶王志恒回了警局。這邊王志恒一直不協助調查,反而隱瞞很多事情,還口口聲聲說自己是冤枉的,自己并沒有殺害鄭老板一家,司法部用了很多方法,都沒辦法讓王志恒承認犯罪事實,并且王志恒趁著沒人的時候還試圖自殺。
最后經過了很多次的嚴刑審問,王志恒終于堅持不住了,承認了自己殺害鄭老板一家的犯罪事實,也講述了如何殺死鄭老板一家的全部過程,最終被判了二十四年的監獄,可是王志恒并不想面對長達幾十年的牢獄,于是選擇割腕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