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大品牌的防曬霜會在外包裝上標注6m或者12m的標志。這說明防曬霜開封之后的使用期限6m就是六個月,12m就是一年的使用期。所以要想讓防曬霜能夠更好的發揮它的防曬功效,就應該清楚的知道在開封之后它的安全使用期限。
防曬霜之所以具備防止曬傷、曬黑的功能,是因為它的內部含有一定量的防曬劑。開蓋之后的防曬霜因為進入了大量的空氣,空氣中的粉塵以及細菌進入到瓶內,很容易是防曬劑被氧化產生變質的反應。這些已經發生變質的防曬霜不僅起不到防曬效果,還會對皮膚造成傷害。
有些防曬霜在過期變質之后,形態上并未發生什么異常的變化。這說明這樣的防曬霜中的化學物質處于比較穩定的一個狀態。可以適量的用于面部皮膚以外的其他部位,比如頸部、手臂或者是腿部皮膚上。這樣既能夠避免防曬霜的浪費,還不會對面部比較柔嫩的皮膚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