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嵐后來留下了遺書并自殺,她告訴江曉琪,當年的火災確實是一個意外,并不是自己蓄意縱火。但是當時為了先搶救出自己研究到一半的專利,她沒來得及救出江曉琪的父母。江曉琪看到遺書之后流淚滿面,但是她也不知道是否要原諒鄭嵐,畢竟人都已經去世了。
江曉琪一開始懷疑鄭嵐,是因為鄭嵐在江曉琪父母的專利證書上寫上了她自己的名字。作為一個養母,鄭嵐還是很合格的,她還甘愿花錢送江曉琪出國留學。但是在專利這件事情上,鄭嵐沒得洗。鄭嵐雖然不是害死江曉琪父母的兇手,但是她這樣也算是剽竊了江曉琪父母的專利。
江曉琪后來找到了李大力,也就是當年做飯引發火災的李叔叔。李叔叔在那場火災之后已經有一些神志不清,所以很多東西都模模糊糊。如果李大力能說清楚,或許也能提早給鄭嵐洗刷冤屈。鄭嵐后來收養江曉琪,根據她的意思,也是為了要平衡心中的愧疚,讓自己心里好過一點。不過鄭嵐這種做法,頂多說是自私,倒也說不上是罪大惡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