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e的崛起在上世紀80年代末期。當時nike不惜重金簽約了剛入聯盟了邁克喬丹,并花重金繳納罰款讓喬丹整賽季穿著NBA聯盟當時禁止的紅色籃球鞋——air jordan 1,于是此鞋大賣,從此nike一舉成為體育用品界的龍頭老大,超越了adidas。
當然,nike也要繼續為喬丹提供簽名鞋了。后來喬丹系列的產品越來越多,干脆就以飛人標志為商標,成立了一個nike的子品牌,就是air jordan。由于喬丹本身的號召了,air jordan迅速走紅,深受消費者的喜愛。
Air Jordan 這個名稱的來源為體育圈的超級經紀人 David Falk,在那個年代,只有網球運動員才擁有個人簽名系列,所以 David Falk 的本意是想把 MJ 打造得更像網球運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