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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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分手的第7天,我同之前的幾天一樣,不哭不鬧,我一如既往簡單的生活,簡單的工作,簡單的飲食。而這些都反應著我那簡單而平靜的內心,似乎失戀並沒有影響我的什麽。當然有朋友認為我是因傷心過度,而平靜;也有人認為是我太過冷漠和無情,還算著我幾天之後會有新歡。聽聞,我一笑了之,只是他們只知道我們在一起半年,卻不知我喜歡他十年…
       我們分手的第60天,我感到身心逐漸疲憊。工作任務繁重,領導那不饒人的語調似乎就是為我準備的。地鐵人擠人,慌忙之中我弄丟了我最喜歡的掛件,回到公寓我號啕大哭,60天的委屈即刻傾盆而出。回想起我煩悶的生活,煩悶的工作,煩悶的飲食,和我煩躁郁悶的心情,原來這才是失戀的感覺。這天也是朋友聆聽和安慰最多的一天。
        我們分手的第120天,我說努力服力自己,去習慣沒有他的日子,去習慣那個不喜歡他的自己,去努力做一個別人眼中無情的人,我失敗了…看著我們的聊天記錄被系統一條一條的清空,正如我們的感情一點一點的減少,我知道我們回不去了。那便遺忘吧…
        今天是第196天,我的遺忘計劃破防了,我在街上看見了你。橙黃色的衛衣使原本就是一米八的你更加醒目,更不用說那是我追趕了十年的身影,我一眼定位的能力不減當年。此刻我才知道原來世界這麽小,小到即使有意避開與你有關的一切,也會再次遇見你。我不知道是什麽粘住了我的雙腳,是神明禁止了我的時間嗎?為何我不能將我熾熱的目光收回?為何我難以轉身離去?也許是我的目光太過於赤裸,他發現了我的存在,只短暫的停滯,那冷漠的眼神,無情的目光便移開了,他轉身離去。原來是我自作多情,太過矯情了。那時我才真正的明白,我們真的走散了。
        十年的青春,隨著他目光的消散一去不復返。十年的暗戀,隨秋風一掃而過,除了些許厚重再無其他。
         再見了,我的白衣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