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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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認真地思考過,為什麽我沒辦法寫出類似脫口秀里輕松快樂的梗。一方面主要是這不是我的職業,我不需要為一個既不能諷刺當局、又要滿足當下社會的敏感點、而且還要預判會不會某一天自己曾說過的這些言論,會成為被網暴的原始證據。要絞盡腦汁去想一個梗,確實有點太難為我了。
另一方面,我算是個很喜歡觀察生活的人,不過我並不是經常從這些觀察的生活里找出笑料和樂趣。特別是還需要完成自己偽裝成自己的真實經歷,讓人覺得那個喜劇演員都過著非常快樂的生活——事實上,要為了幾個梗想上一整天,這一點就已經不是我這種需要「正常生活」的人所能接受的。
所以我一般會欣然接受讓人對我「心理有病」的評價,但凡心理沒病,也不會總是習慣觀察那些醜陋的橋段,更不會用內心黑暗的視角,去推斷一個故事會朝著怎樣的劇情發展而去。我是在成年之後意識這個問題的:我在參與別人的計劃時,總是充當著一個「最壞可能」的預判者。顯然,這些「最壞可能」並不容易發生,以至於有的人覺得我是多慮了而已。不過呢,我也有預言準的時候,不過那個時候有多半是於事無補了,因為誰都不相信它會真的發生。
很多人有一種莫名的「迷信」,就是不允許自己和別人對「最壞可能」進行任何意義上的預判和提及。只要不提及,這種「最壞可能」就不會發生,不小心說漏嘴了,就必須要呸呸呸地「吃了吐」,以告誡可能會因此讓自己倒黴的神明不要把自己的話當真。跟微信的撤回功能一樣,這個「吃了吐」的撤回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否則就會撤回失敗。
我從小就喜歡看大人們用「吃了吐」的方式,來規避自己的倒黴。後來,我把這件事稱之為「惡魔的理論」,即只要在自己說錯話的情況下「撤回」它們,就可以當作什麽都沒有發生一樣。這套理論本質上跟「掩耳盜鈴」一樣,但是這群人並不允許他們的行為被人們用「掩耳盜鈴」這個貶義詞來定義。
剛才說了,我是一個「最壞可能」的預判者,所以我總是在不合時宜的時候突然說出一個自己對現實條件推斷出結果的擔憂,這個時候就一定有人來阻止我,認為我是在「詛咒」他們。立刻要求我呸呸呸地將這些想法給撤回——所以我才納悶,難道這些「最壞可能」沒人去考慮,它就真的不會發生了嗎——它如果真的發生,那他們還是能找到最合理的解決辦法,就是來責難我這個提出過「最壞可能」的當事人,要不是因為我提到了這種可能性,才會觸發了「惡魔的理論」,即想到那些最壞的可能,但又沒有黄金即時地「撤回」他們,才是倒是事情發生的根本原因——這套理論你聽上去可能有點扯,但現實幾乎都是這樣應用的。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大母神帶著自己的孩子乘坐火車,孩子剛才哭鬧著想要吃什麽東西,所以導致他們在趕上這班火車的時候慌慌忙忙的。這個時候,大母神發現自己不小心弄丟了兩個人的火車票,你覺得接下來的劇情會如何發展?
很顯然,大母神一定會找到一個「罪人」來承擔這一切失控原因的責任。大母神自己當然不可能是促成失控的根本罪人,他們就是因為太害怕失控,才會如此地爆發——但目前所有的條件來看,弄丟車票的就是他們本人,所以他們唯一能找到的罪人就是自己的小孩——「要不是你上車前非要買那個東西吃,我們能弄丟車票嗎?」
雖然這一切的邏輯都存在問題,但或許這是這群害怕失控的中國人,在當下最快能找到的、也是最直接能劃分出好人與壞人的辦法了。這就是「惡魔理論」的核心——如何將本該劃分給自己承擔的責任,用另一套理論以及轉嫁給另一人。
我總是提出「最壞可能」,也習慣用「最壞可能」去預判一個人的行為,這件事沒發生還好,頂多就是我背負著「心理有病」的結論。一旦事情發生了,我就得承擔這件事情最終發生的根本責任——輕一點的,頂多是在「心理有病」的結論之上,再追加一個「烏鴉嘴」,重一點的,就跟那個被大母神責難的小孩一樣,我將會是促成整個「最壞可能」的根本原因——不過那個時候,我本來想對這種「最壞可能」提出預判和解決的辦法,但那個時候已經讓我呸呸呸了,我還能怎麽辦。
不說就不會發生,看不見就意味著不存在,當然還有一個,也是「惡魔理論」的關鍵——大多數人都會因為這個「惡魔」被炸出狐貍尾巴:
「我不說不代表我不知道。」
「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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