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地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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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的時候,看到墻上的提醒,奇怪的笑點突然沒有繃住。
其實這個梗已經很爛了,只是拿在當下說又顯得很有趣。我已經回憶不起到底是哪一堂課上了「他」和「她」的區別,那個時候才知道,原來人稱代詞是有性別區別的。我一直覺得,在文字表達的內容里,嚴苛地區別「他」與「她」是對讀者的一種「幫助」,能夠讓讀者在文字內容里,快速地分辨出正在發生事件主體的角色到底是誰——更甚,新聞環境下,是不是更應該表達出人稱代詞的性別區別,是對客觀現實情況的另一種遵循和還原。但現實層面並不這樣覺得。
這兩年「打拳」最多的,就是在那些司機肇事的新聞下面。新聞里最忌諱的就是強調肇事司機的性別問題。如果用「她」這樣的字眼,必然會有一群人站出來叫囂「為什麽一定要強調是女性司機,難道男性司機就不會肇事了嗎」;如果整個新聞的性別被模糊成「他」,還是會有一群人站出來,諷刺道「男性司機肇事就不提是男司機了,要用『他』來代指嗎」;我見過一次,新聞並沒有強調任何的性別問題,只是說一名肇事司機在大馬路上開車沖撞一名女性,而一群女的在下面打拳,說只要不是女司機肇事,就不會寫什麽女司機男司機的。結果那則新聞最後反轉了,原來開車撞人的是一個女司機,只是發布新聞的主體知道這件事情無論用怎樣的人稱代詞,都會激怒一群敏感的人。
關於「他」和「她」的爭論,就像是路邊放了一個「小心地滑」的警告牌。正常人都應該理解它只是在提醒路人,小心地面濕滑。但這個時候,就一定會站出一個人,指著那個警告牌表達不滿:難道只有我一個人覺得,這個「地」是連接詞嗎?為什麽這個時候,這個警告牌是想讓大家小心地「滑行」,為什麽大家一定要理解成是名詞。「的地的警察什麽時候能站起來啊!」
以前有人「惡搞」打拳的內容,看上去很荒誕,但又覺得按照現在這種情況發展下去,很有可能有一天會成為現實。那個打拳的內容大致是說:為什麽「公斤」要使用「公」這種性別明顯的字眼,人們日常生活使用「公斤」這個詞,就是男權社會腐朽專製的最好體現,為什麽我們不能用「母斤」?同理,「公共場所」為什麽不能改為「母共場所」,「公告」為什麽不能改為「母告」,「公交車」為什麽不能改為「母交車」——恩,當然,恩,這個詞改了之後可能寓意有點太明顯了。
我平時在寫博客的時候,都懶得區分「他」和「她」,一方面只是想要代指是一個「人」,更多的時候,是萬一某天文中的當事人看到了我以「他」作為了原型寫了一則文章。要是僅僅呈現故事還好,我這種人多半會帶點羞辱的寫法,甚至是就是指明了羞辱文中的「他」,到時候如果對方無法從字眼里看出性別屬性,自然就沒有證據來證明我寫的是「他」了——媽的,寫完這段話我似乎意識到在一個問題,如果我承認我是故意為了模糊性別而用了「他」這個字眼,那是否意味著當事人就可以反過去猜到,其實我模糊的主體原本就是「她」——看來,我以後的換一個人稱代詞了。
用「它」似乎有點太不尊重當事人了,雖然有時候我描寫的主體確實做的都是牲畜不如的事情,但如果指名道姓把一個人的人稱代詞設定為「它」多少有點過分。「牠」也不太合適,明明我才是「牠」這種喜歡折磨人的角色。我最後能想到的,就是稍微尊重一點的「怹」,至少這樣在罵人的時候,還能客氣一點。
楊絳去世那會,真心的、跟風的,都在緬懷「楊絳先生」。那個確實有很多人鬧出了笑話,說楊絳明明是女性,為什麽要稱她為「先生」。我當時就在預言——說不定一會「打拳」的人就出來了。果不其然,隨後就有人出來打拳,說楊絳是「老師」沒錯,但是為什麽對老師的尊稱竟然要用「先生」這種帶有濃厚「男性主義色彩」的詞匯?你覺得這事兒很荒誕吧,但這事兒就真的發生在簡體中文的互聯網上面了。
以後,如果博客上面又要羞辱誰,那我還是用「怹」吧。
也有想過用「虵」,但這個代指得明顯了,搞不好還容易上「加急名單」。



每月總結會讓下個月過得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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