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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秦四主夏三主(明·郭之奇)

詩詞詩句古文賞析

西秦四主夏三主(明·郭之奇)  
題注:西秦乞伏國仁,晉孝武太元十年乙酉自稱單于。十二年,秦登封為苑川王,在位四年,號烈祖。弟乾歸立,封金城王。十九年,封梁王,自稱秦王,在位二十四年,被弒,號高祖。子熾磐立,十六年,謚文昭王。子暮末立,二年,夏滅之,并殺宗族五百人,宋元嘉七年庚午也。合四世四十六年。 夏赫連勃勃,以晉安帝義熙三年丁未稱大夏天王,十四年,入長安稱帝,在位十九年。子昌嗣,三年,魏師擒之。弟定立,三年,吐谷渾擒以獻魏,殺之,宋元嘉八年辛未也。十一年,昌叛走,被殺,并誅其諸弟。合三世二十五年
序:予觀西秦及夏,而益信夫人之所戒「出乎爾者反乎爾」,天之所棄必「驟近其小喜而遠其大憂」也。西秦滅南涼,所患惟北涼,而忽亡于夏。夏滅西秦,橫行西北,而與諸國皆亡于魏。故曰「勇者逆德,兵者兇器,爭者事之末」。陰謀逆德,好用兇器。始于人者,人之所卒也。淫佚之事,天之禁也。當西秦之中葉也,乞伏熾磐謂其臣曰:「宋雖奄有江南,夏人雄據關中,皆不足與。獨魏主奕世英武,吾將舉國事之。」疾病,謂暮末曰:「吾死之后,汝能保境則善矣!」熾磐知魏必興,又知其子非北涼敵,可不謂智乎?而暮末卒困于蒙遜,請迎于魏,中途猶豫,夏兵猝逼,窮蹙輿襯,舉族為燼,豈獨暮末之過歟?西秦之國,成于國仁。仁卒,子公府尚幼,立弟乾歸。歸以熾磐為嗣,公府弒歸,熾磐轘公府并其四子。報父仇者,熾磐也。負兄子者,則乾歸矣。熾磐被獲,傉檀生之;再逃苑川,歸其妻子。厥后傉檀來歸,身以鴆死,子女并及。負傉檀者,非熾磐乎?積此二負,何以裕昆?故曰人之所戒「出乎爾,反乎爾」也。當夏之始炎也,諸將欲定都高平,赫連勃勃曰:「吾大業草創,專固一城,姚興必并力于我。不如以驍騎風馳,出其不意,使彼疲于奔命。不及十年,嶺北河東盡為我有。徐取長安,在計中矣!」自是薦食秦地,地廣人稠,始筑朔方,名曰統萬。既聞劉裕伐秦,謂群臣曰:「裕取關中必矣,然不能久留。留子弟及諸將,取之如拾芥耳。」乃秣厲訓士,進據安定,其后果得長安。勃勃之于取秦料宋,何其明也!身肉未寒,子昌及定先后就俘。其于防魏,何闇也!所以然者,定傾與人,節事與地,持盈與天。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驕,勞而不矜其功。茍非其人,鮮能終守,況勃勃之兇殘乎?故曰天之所棄必「近其小喜,遠其大憂」也。然乞伏部著于紇干,盛于述延。至其孫司繁,降苻,國稍微矣。堅使鎮勇士川,部眾復集。國仁,固繁子也。為堅前將軍,會堅寇晉,因而逞亂。乾歸,固仁弟也。秦登封以梁王,卒殺。其嗣熾磐,固歸子也。尤而效之,豈惟二負,且世叛矣。赫連勃勃,劉衛辰子也。衛辰,本匈奴大人務桓子,殺侄自立,叛代叛秦,后秦封為河西王,魏圭滅之。勃勃奔秦,秦興寵遇,卒并其眾,兼取秦地。其改劉為赫連者,恥祖姓從母,冀徽赫與天連也。赫連之世,叛如乞伏,而暴橫尤甚。夏之強盛過西秦,而祚命尤促。其興驟,其喪亦驟。其叛同,其亡亦同。予之合紀秦、夏也,以此也。
東晉偏安江左日,天光分裂萬胡喧。
西秦朔夏尤兇狡,鴟張奪攘恣狂奔。
稱王稱帝隨鞭舉,為雨為云覆手翻。
敗枋久挫桓溫銳,開汴仍回劉裕轅。
咸殿室家疇復問,十陵墳墓也徒言。
真人反在代恒北,乞伏嘗思夷讖存。
已棄姚苻依拓跋,豈知伏莽喪窮猿。
從此赫連誇鐵伐,真成夏裔表雄藩。
盡收秦土寧思舊,幸獲長安遂竊尊。
左弓右劍民如鹿,身死宗夷子亦豚。
朝宋服涼皆囈語,果然招魏入東門
安得堅墻供厲斧,但馀綺繡委臺園。
苛藍山上新揮涕,統萬城中漫觸藩。
定昌暮末如相遇,應尤父祖累兒孫。
吾欲高呼諸眾丑,休將家族換中原。
犬兔俱馳終并殞,豕蛇相啖復交吞。
天之所驕天自絕,人之所畏人必掀。
長城早向陰山界,爾物終依玉塞騫。
實禍虛名成底事,高田吐谷總傷魂。
臨照千年歸日月,倒懸誰許作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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