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的造詞
事造詞
常用組詞
◎ 事敗垂成
事情在快要成功時失敗了
◎ 事半功倍
意為只用一半的功夫,而收到加倍的功效。形容用力小而收效大
◎ 事倍功半
指費力多而收獲少
◎ 事必躬親
凡事都親自去做
◎ 事變
(1)突然發生的重大政治、軍事性事件
七七事變
(2)泛指事物的變化;世事的變遷
研究周圍事變的聯系
從其中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規律性,即找出周圍事變的內部聯系,作為我們行動的響導。——《改造我們的學習》
◎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認為事情與己無關,就丟在一邊,毫不關心
◎ 事端
原泛指事情或事情的開端,現指事故或糾紛
制造事端
◎ 事兒
(1)指某人正在作的事情
他們主要的事兒是談論他們過去曾經如何如何以及往后又將如何如何
(2)使人關心的事;必須解決的問題
這可不是我的事兒
◎ 事功
事業和功績
我疑心她有點羅曼諦克,急于事功
◎ 事故
(1)原泛指事情,現在指意外的損失或災禍
交通事故
(2)原因
冒暑而來,必有事故
(3)借口
尋個事故
◎ 事過境遷
事情已經過去,事情發生的環境也改變了
◎ 事后諸葛亮
謔語,諷刺那些自作聰明放馬后炮的人。諸葛亮是未卜先知,他們是過后方知,所以稱為事后諸葛亮
◎ 事跡
過去做過的較重要的事情
英雄事跡
我們祖先的許多有骨氣的動人的事跡,還有它積極的教育意義,是值得我們學習的。——《談骨氣》
◎ 事假
因私事或其他個人原因請的假
請一天事假
◎ 事件
(1)有一定社會意義或影響的大事情
「平陸事件」充分體現了黨對勞動人民的深切關懷。——《為了六十一個階級弟兄》
(2)泛指一般的大事情;具體事務
四叔家里最重大的事件是祭祀。——《祝福》
(3)禽、畜的可以吃的內臟
雜煎事件
◎ 事理
事情的道理
通曉事理
◎ 事例
有代表性的,可以作為例子的事情
典型事例
◎ 事略
一種傳記文體,概述人的生平事跡
《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
◎ 事前
事情發生之前,也指事情處理、了結之前
事前跟人商量
◎ 事情
(1)人類生活中的一切活動和現象
我愛我母親,特別是她勤勞一生,很多事情是值得我永遠回憶的。——《回憶我的母親》
(2)事實
曲盡事情,一無遺誤
(3)泛指婚喪大事
我見你帶的扇套,還是那年東府里蓉大奶奶事情上做的。——《紅樓夢》
◎ 事權
處理事情的職權
事權日落
◎ 事實
事情的真實情況
判案要以事實為根據
事實勝于雄辯
◎ 事實婚
見「非正式婚姻」
◎ 事實上
根據客觀事實來說
事實上,他是對的
◎ 事事
(1)做事
無所事事
(2)各種事情;每件事
委員會將發現它事事都有人掣肘
◎ 事勢
事情的趨勢;形勢
肅宣權旨,論天下事勢,致殷勤之意。——《資治通鑒》
吾誠愿與汝相守以死,第以今日事勢觀之,天災可以死,盜賊可以死…——林覺民《與妻書》
◎ 事態
事情的狀態;局勢
事態惡化
◎ 事體
(1)〈方〉∶事情
不知事體如何
(2)事情的體統
慮違事體
◎ 事危累卵
事情危險得像堆起來的蛋一樣。形容局勢極端危險
◎ 事務
(1)指具體的事情
說她特來叫她的兒媳回家去,因為開春事務忙,而家中只有老的小的,人手不夠了。——《祝福》
(2)行政雜務;總務
事務工作
◎ 事物
指客觀的一切物體和現象
每一種事物都有一個名稱
◎ 事務所律師
這種律師的業務大半是在辦公室里進行的工作,而不需要在法庭上審理或審訊的訴訟案件
◎ 事務員
辦公室的一般工作人員,尤指分管后勤或伙食的辦公人員
◎ 事項
事情的項目
注意事項
◎ 事業
(1)人們所從事的,具有一定目標、規模和系統的對社會發展有影響的經常活動
他的畢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這種或那種方式參加推翻資本主義社會及其所建立的國家制度的事業。——《在馬克思墓前的講話》
(2)特指沒有生產收入,由國家經費開支,不進行經濟核算的文化、教育、衛生等單位
公用事業
(3)個人的成就
他立志要做出一番事業來
◎ 事宜
(1)關于事情的安排、布置
商談有關事宜
(2)事情的道理
深合事宜
◎ 事由
(1)事情的原由
把事由交代明白
(2)指本件公文的主要內容
(3)〈方〉∶職業;工作
找事由
◎ 事與愿違
事情的發展與愿望相違背
◎ 事在人為
事情的成功全在于人的主觀努力
◎ 事主
(1)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
事主訴縣官
(2)事情的主謀
(3)辦理婚喪喜事的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