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字意思和解釋
判
基本字義解釋
● 判
◎ 區別,分辨,斷定:判明。判辨。判據。判讀(利用已知的視覺信息符號來判斷新獲得的視覺信息的含義)。判斷。
◎ 分開,截然不同:判然。判若兩人。判若鴻溝。
◎ 評定:裁判。談判。判卷子。
◎ 司法機關對案件的裁決:判詞。判決。判案。
◎ 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國唐、宋兩代輔助地方長官處理公事的人員,傳說中借指閻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英文翻譯
judge; discriminate; conclude
詳細字義解釋
◎ 判
〈動詞〉
(1) (形聲兼會意。從刀,半聲。從刀,表明其意義與刀有聯系。「半」是把牛分開。本義:分,分開)
(2) 同本義
判,分也。——《說文》
繼猶判渙。——《詩·周頌·訪落》
紀于是乎判。——《左傳·莊公三年》
若七德離判,民乃攜貳。——《國語·周語中》
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威分于陪臣之邦。——柳宗元《封建論》
(3) 又如:判割(分割);判妻(丈夫去世或與丈夫離異后再嫁的婦女);判散(分散);判禮(分離;分開);判跡(分道而行);判裂(割裂;分離)
(4) 判決
太尉判狀辭甚巽(恭順)。——唐·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
(5) 又如:審判(審理和判決);判詞(判決的文詞);判牘(判決司法案件的文書);判有罪;判無罪
(6) 區別;分辨
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莊子·天下》
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宋·蘇洵《六國論》
(7) 又如:判別是非;判正(分辨是非曲直)
(8) 裁定。如:公判;評判(判定勝負或優劣);判事(判決事務的是非曲直);判個死日(預知死期。判:斷定);判命(判定人的命運;拼命);判析(裁決)
(9) [為了評價或強調的目的]評定做上符號或記號
使者呈上書看時,封面上判云:「漢大丞相付周都督開拆。」——《三國演義》
(10) 又如:判卷子;判閱(批閱)
(11) 球賽中裁定球或球員的情況。如:判發球出界;判跑壘員安全進壘
(12) 通「拚」。舍棄
海波無底珠沉海,采珠之人判死采。——元稹《采珠行》
詞性變化
◎ 判
〈名詞〉
(1) 半
凡有責者有判書。——《周禮·朝士》。注:「半分而合者。」
卿大夫判縣。——《周禮·小胥》。按:「宮縣四面,判縣兩面。」
掌萬民之判。——《周禮·媒氏》
璋判白。——《公羊傳·定公八年》
天地判合。——《漢書·翟義傳》
(2) 判決獄訟的官。如:州判;通判;判司(官名。掌批判文牘的官);判官頭(雕繪著判官的馬鞍)
(3) 裁決訴訟的文書。如:判花(花押。舊時在判決書后簽字花押)
造詞
◎ 判案
(1)判決案件
(2)謂政府官員批閱公文
◎ 判別
(1)根據不同點加以區分;辨別是非
判別顏色相同但齡期不同的熔巖流
(2)察覺出或辨別出容易與鄰近或其他事物相混淆的某事物
判別真假
◎ 判處
法庭依照法律對觸犯刑律者的審理和裁決
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判詞
(1)判決書的舊稱
(2)斷語,結論
兩人得出的判詞絕然不一
◎ 判定
判別斷定;裁定
◎ 判讀
判斷視覺符號所包含的信息
衛星照片判讀
通過圖像分析,把斷層的活動性質判讀出來
◎ 判斷
(1)判決
必須按照每一個具體案子的是非曲直來判斷
(2)估計(如品質、行為或人的)程度、力量、價值或性格
判斷危機的嚴重性
(3)分析裁定
很快判斷出候選人
◎ 判斷
思維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肯定或否定某種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種屬性的思維過程
運用判斷的嚴密性
◎ 判斷力
分析決斷的能力
◎ 判官
唐宋時輔助地方長官處理公事的人員,借指閻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
坐謫興國州判官。——清·張廷玉《明史·海瑞傳》
◎ 判據
判斷的根據
沒有判據的結論是站不住腳的
◎ 判決
(1)
(2)封建時代指官府斷案,后指司法機關對審理結束的案件作出裁決
(3)體育比賽中裁判員作出的裁判決定
裁判判決黃隊犯規
◎ 判決書
法院根據判決完成的文書
◎ 判例
某些國家經有權機關確認,可以作為法律依據加以援用的判決
◎ 判明
分辨清楚;弄明白
判明是非
◎ 判然
形容差別特別分明
他的脾氣和以前判然不同
康熙字典
【子集下】【刀字部】判 ·康熙筆畫:7 ·部外筆畫:5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說文】分也。從刀,半聲。【玉篇】分散也。又【增韻】半也。【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又【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又【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又斷也。【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又【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又通作牉。【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又通作泮。【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說文解字
【卷四】【刀部】判
分也。從刀半聲。普半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