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字意思和解釋
宅
基本字義解釋
● 宅
◎ 住所,房子(多指較大的):住宅。內宅(指住宅內女眷的住處)。宅門。宅邸。宅第。
◎ 葬地,墓穴:宅兆(墳墓的四界)。
◎ 居住:宅心仁厚(居心仁義厚道)。
英文翻譯
residence, dwelling, home; grave
詳細字義解釋
◎ 宅
〈名詞〉
(1) (形聲。從宀(
),乇( )聲。本義:住所;住處)(2) 同本義
宅,所托居也。——小徐本《說文》
上以厚,下安宅。——《易·象傳》
五畝之宅。——《孟子·梁惠王上》
便利田宅。——漢·劉向《列女傳》
方宅十余畝。——晉·陶淵明《歸園田居》
岐王宅里尋常見。——唐·杜甫《江南逢李龜年》
住近湓江地低濕,黃蘆苦竹繞宅生。——白居易《琵琶行》
(3) 又如:卜宅(卜擇住處建都地或葬地);宅司(宅子;宅院);宅券(房契);宅相(住宅風水之相);宅神(住宅里的神鬼);宅屋(住房)
(4) 家,常指大家族的家
當日寧榮兩宅,人口也極多,如何便蕭索了呢?——《紅樓夢》
(5) 又如:宅庫(私家財庫);宅上(猶府上。敬稱對方的家);宅家(唐代對皇帝的一種稱呼。也稱官家);宅田(古時官員告老還家,公家給以養老的祿田);宅眷(家眷;家屬。多指女眷)
(6) 葬地
大夫卜宅與葬日。——《禮記·雜記》
(7) 又如:宅兆(墓地)
詞性變化
◎ 宅
〈動詞〉
(1) 居,居住
我王來,既爰宅于茲。——《書·盤庚上》
(2) 又如:宅居(居住);宅土(居住在平地上;所居住的土地);宅者(古代指退休家居的官員);宅道(所居之界域);宅中圖大(居于中心,謀劃四方。謂得地勢之利)
(3) 居于;處于某種境地
使宅百揆。(使它居統領百官的位置。)——《書·舜典》
王宅憂,亮陰三祀。——《書·說命上》
(4) 又如:宅憂(處于父母喪事期間)
(5) 存
宅心知訓。——《書·康誥》
(6) 又如:宅心(用心,放在心上)
(7) 托;寄托
夫設情有宅,置言有位;宅情曰章,位言曰句。——《文心雕龍》
(8) 又如:宅生(猶言寄托生命)
(9) 順應,歸順
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書·康誥》
造詞
◎ 宅地
包括房址在內的一塊平地
◎ 宅第
規模較大的住宅;府第
宅第有人護衛
◎ 宅基
家宅;房舍及田地
父親留下的宅基全賣了
◎ 宅門
(1)住宅的前門或主要門
(2)借指住在深宅大院里的人家
◎ 宅舍
宅子;住舍
郊區的宅舍只有奶奶住
◎ 宅院
帶院落的房子。亦泛指住宅
◎ 宅子
[口]∶宅宇;住宅
一所宅子
康熙字典
【寅集上】【宀字部】宅 ·康熙筆畫:6 ·部外筆畫:3
〔古文〕【唐韻】場伯切【集韻】【韻會】【正韻】直格切,音澤。【說文】宅,所托也。【爾雅·釋言】居也。【疏】謂居處也。【釋名】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書·禹貢】四隩旣宅。【召誥】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又【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 又所居之位亦曰宅。【書·舜典】使宅百揆。又【立政】克用三宅三俊。【註】宅以位言,俊以德言。三宅,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又【禮·郊特牲】土反其宅。 又定也。【書·康誥】亦惟助王宅天命。【註】安定天命也。 又宅兆亦曰宅。【禮·雜記】大夫卜宅與葬日。 又葉徒落切,音鐸。【詩·小雅】其究安宅。葉上作。【大雅】乃眷西顧,此維與宅。葉上廓莫。 【集韻】或作度。
考證:〔【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宜之法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 謹照原文改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
說文解字
【卷七】【宀部】宅
所託也。從宀乇聲。,古文宅。,亦古文宅。場伯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