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居
詞語解釋:
同時存在(多指抽象事物):矛盾的兩個方面因一定的條件共居于一個統一體中。
(1) [live together]∶同住,一起生活
與弟子共居
(2) [coexist]∶同時存在(多指抽象事物)
分詞解釋:
條件:
①見“根據與條件”。
②邏輯上指假言判斷所反映的某種事物情況賴以產生的事物情況。有三種:充分條件、必要條件、充分又必要條件。
一個:
1.表數量。單個。用于人和各種事物。
2.整個。
3.用在動詞和補語之間,表示程度。
4.跟名詞﹑動詞結合,用在謂語動詞前,表示快速或突然。
存在:
1.指事物持續地占據著時間和空間;實際上有。
2.泛指各種事物或現象。
3.哲學上指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世界。
4.指舉止行為。
居于:
處在(某個地位):居于領導地位 ㄧ該省糧食產量居于全國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