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廉方正

孝廉方正
詞語意思
清代特詔舉行的制科之一。自雍正時起,新帝嗣位,詔直省府﹑州﹑縣﹑衛各舉“孝廉方正”,賜六品章服,備召用。乾隆以后,定薦舉后送吏部考察,授以知縣等官及教職。
分詞解釋
以后:
比現在或某一時間晩的時期。
知縣:
官名。唐代佐官代理縣令稱知縣事。宋代派朝臣充當縣的長官稱知(主持)某縣事,簡稱知縣。明代始正式用作一縣長官名稱。清代沿用。
考察:
①實地觀察調查:他們到各地考察水利工程。
②細致深刻地觀察:進行科學研究工作,必須勤于考察和思索,才能有成就。
方正:
①成正方形,不偏不歪:字寫得很方正。
②正直:為人方正ㄧ方正不阿。
薦舉:
介紹;推薦:薦舉人才。


孝廉方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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