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而言之

成語拼音:[yao er yan zhi]
成語解釋:要:簡要。概括地說,簡單地說。
成語出處:晉.陸機《五等論》:“且要而言之,五等之君為己思治,郡縣之長為利圖物。”
成語簡拼:yeyz

常用程度:常用成語
成語簡拼:中性成語
成語用法:作分句;同“總而言之”
成語結構:偏正式成語
產生年代:古代成語
近義詞:總而言之 要而論之
成語造句:要而言之,《全上古文》實在是大而無當的書,可供陳列而不適于實用的。(魯迅《書信集.致章廷謙》)

要而言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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