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私仇

成語拼音:[gong bao si chou]
成語解釋:假借公事報私人的仇恨。
成語出處:明.馮夢龍《醒世恒言》卷二十九:“汪知縣公報私仇,借家人盧才的假人命,裝在我名下,要加小的死罪。”
成語繁體:公報私讎
成語簡拼:gbsc

常用程度:常用成語
成語簡拼:貶義成語
成語用法:作謂語、定語;指報復
成語結構:動賓式成語
產生年代:古代成語
成語正音:仇,不能讀作“qiu”。
成語辯形:公,不能寫作“工”。
近義詞:挾私報復 官報私仇
反義詞:克己奉公 奉公守法
成語造句:昏君亂相,為別人公報私仇。 ★清.孔尚任《桃花扇.逮社》
成語英文:avenge a person in the name of public interests
歇后語:法官審冤家
成語謎語:法官審冤家

公報私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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