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門黃犬

成語拼音:[dong men huang quan]
成語解釋:用以作為為官遭禍,抽身悔遲之典。
成語出處:《史記.李斯列傳》載:秦二世二年七月,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誣陷,論腰斬咸陽市。臨刑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
成語繁體:東門黃犬
成語簡拼:dmhq

成語簡拼:中性成語
成語用法:作賓語、定語;指人后悔
成語結構:偏正式成語
產生年代:古代成語
近義詞:東門逐兔
成語造句:東門黃犬,固以長悲;南陽白衣,何可復得! ★南朝.陳.徐陵《梁貞陽侯重與王太尉書》
成語故事:秦朝末年,丞相李斯被誣以謀反的罪名入獄,秦二世派宦官趙高去審理他的案子。趙高本來與李斯有仇,便乘機把他的家族和賓客全部抓了起來,屈打成招被判死刑,李斯在行刑前對次子說多想與他牽著黃狗到上蔡東門外去打獵

東門黃犬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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