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劾
詞語意思:
拘捕彈劾。
分詞解釋:
拘捕:
逮捕。
彈劾:
①指責揭發:彈劾貪官污吏。
②專門的國家機關對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行動。資本主義國家由議會行使這一職能。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和監察機關負有彈劾的職責。這和司法機關處理犯罪案件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回事。
● 劾
◎ 揭發罪狀:彈劾。參劾。
● 收
◎ 接到,接受:收發。收信。收支。收訖。收益。
◎ 藏或放置妥當:這是重要東西,要收好了。
◎ 割斷成熟的農作物:收割。收成。麥收。
◎ 招回:收兵。收港。
◎ 聚,合攏:收容。收理。收集。
◎ 結束:收尾。收煞。收盤。
◎ 逮捕,拘押:收捕。收監。收押。收審。
◎ 約束,控制(感情或行動):收束。收心。收伏(亦作“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