簿書
詞語解釋:
1.記錄財物出納的簿冊。
2.官署中的文書簿冊。
分詞解釋:
文書:
①各種文件的統稱。有公務文書和私人文書之分。前者即公文,后者指個人或家庭、家族在社交活動中形成的書信、日記、家譜、契約、合同等。
②指從事文書工作的人員。
財物:
1.金錢物品的總稱。
2.謂裁度事物。財,通“裁”。
記錄:
①把聽到的話或發生的事寫下來:記錄在案。
②當場記錄下來的材料:會議記錄。
③做記錄的人:推舉他當記錄。
④在一定時期、一定范圍以內記載下來的最高成績:打破記錄ㄧ創造新的世界記錄。‖也作紀錄。
出納:
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里有關現金、銀行存款、票據、有價證券等的收付和保管工作的總稱。擔任這種工作的人員稱“出納員”,簡稱“出納”。按會計中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出納不得由會計人員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