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長
詞語意思:
1.舊時客店主人對客人的敬稱。
2.舊時管轄礦工的一級頭領。
分詞解釋:
管轄:
管理;統轄(人員、事務、區域、案件等):管轄范圍丨直轄市由國務院直接管轄。
客店:
規模小設備簡陋的旅館。
主人:
1.接待賓客的人。與“客人”相對。
2.特指留宿客人的房東。
3.財物或權力的支配者。
4.仆婢及受雇傭者的家主。
5.用為學徒(或工人)對其產業主之稱。
6.古代指戰爭中在自己土地上防守的一方。
7.主要人物;主體。
8.指君主。
9.謂執掌教化國人之事。
客人:
①被邀請受招待的人;為了交際或事務的目的來探訪的人(跟‘主人’相對)。
②旅客。
③客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