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問
詞語意思:
1.審理,訊問。
2.官名。元行省有理問所,置理問﹑副理問等官;明清時為布政使司直屬官員之一。掌勘核刑名。
分詞解釋:
訊問:
1.詢問。
2.省視﹔問候。
3.審訊﹔鞫問。
審理:
1.審訊處理。
2.明親王府的理刑官。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
理問
詞語意思:
1.審理,訊問。
2.官名。元行省有理問所,置理問﹑副理問等官;明清時為布政使司直屬官員之一。掌勘核刑名。
分詞解釋:
訊問:
1.詢問。
2.省視﹔問候。
3.審訊﹔鞫問。
審理:
1.審訊處理。
2.明親王府的理刑官。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