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治
詞語解釋:
審問治罪。
分詞解釋:
審問:
1.詳細地問。謂在學問的探究上,深入追求。
2.引申指精審的見解。
3.詳細詢問。
4.審訊。
5.確實的消息。
治罪:
依據法律給犯罪人以應得的懲處。
● 推
◎ 手抵物體向外或向前用力使物移動:推車。推搡。推拿。推倒。推敲。順水推舟。
◎ 使用工具向前移動進行工作:推頭。推土。
◎ 使事情開展:推廣。推行。推動。推銷。
◎ 進一步想,由已知之點想到其它:推及。推究。推導。推論。推測。推事。
◎ 往后挪動(時間上):推延。推移。
◎ 辭讓,脫卸:推讓。推卻。推委。推辭。
◎ 舉薦,指出某人優點:推許。推重。推舉。推崇。
◎ 讓出,獻出:推恩。推心置腹。
● 治
◎ 管理,處理:治理。治家。治喪。治標。治本。治國安邦。自治。統治(a.管理;b.分配)。
◎ 整理:治河。治水。
◎ 懲辦:治罪。處治。
◎ 醫療:治病。治療。醫治。
◎ 消滅農作物的病蟲害:治蝗。治蚜蟲。
◎ 從事研究:治學。治史。
◎ 安定:治世。治安(社會的秩序)。天下大治。
◎ 舊稱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治。治所。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