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俗
詞語意思:
1.風俗習慣。
2.僧侶和俗人。
分詞解釋:
僧侶:
佛教僧徒。亦用來指其他宗教的修道人員。
俗人:
1.庸俗的人;鄙俗的人。
2.一般人;百姓﹑民眾。
3.佛教﹑道教指未出家的世俗之人,與出家人相對。
風俗習慣:
個人或集體的傳統風尚、禮節、習性。
● 俗
◎ 社會上長期形成的風尚、禮節、習慣等:俗尚。風俗。習俗。約定俗成(指某種事物是由群眾通過長期實踐而認定形成)。
◎ 大眾化的,最通行的,習見的:俗名。俗語。俗曲。雅俗共賞。
◎ 趣味不高的,令人討厭的:俗氣。俗物。鄙俗。粗俗。庸俗。
◎ 凡世間,相對于仙佛僧道:俗人。世俗。僧俗。凡夫俗子。
● 法
◎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遙法外。
◎ 處理事物的手段:辦法。設法。手法。寫法。
◎ 仿效:效法。
◎ 標準,規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號。法輪。法像。法門。
◎ 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法師。法器。法事。
◎ 指“法國”:法文。法式大菜。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