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
詞語解釋:
人們對其通過腦力勞動創造出來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權力。包括工業產權和著作權。
[intellectual asset in the form of copyright and/or patent] 指法律規定公民、法人對其科學、技術、文化等知識領域中的創造性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兩部分:(1)版權以及近似版權的鄰接權;(2)工業產權,主要指專利、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商標以及服務(勞動)標記、廠商名稱、貨源標記等
分詞解釋: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權力:
1.權位,勢力。
2.指有權力。
3.指職責范圍內的領導和支配力量。
工業:
采取自然物質資源,制造生產資料、生活資料,或對農產品、半成品等進行加工的生產事業。
創造:
1.亦作“剙造”。
2.發明;制造前所未有的事物。
3.制造;建造。
4.猶創作。謂撰寫文章或創作文藝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