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寓

私寓
詞語解釋
私人的住所。
分詞解釋
住所:
有久住意思而居住的處所。在中國,公民以其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確定國籍、確定繼承地點等,都必須先確定住所。
私人:
1.古時稱公卿﹑大夫或王室的家臣。
2.親戚朋友或以私交﹑私利相依附的人。
3.通奸的情人。
4.個人。對公家而言。

● 私
◎ 個人的,自己的,與“公”相對:私人。私有。私見。私仇。私情。私營。私欲。
◎ 不公開的,秘密而又不合法的:私自。私刑。私貨。走私。私生子。
◎ 暗地里:私議。私奔。隱私。竊竊私語。
● 寓
◎ 原指寄居,后泛指居住:寓公(古代指寄居他國的官僚貴族;后泛指失勢寄居他鄉的地主紳士等人)。寓居。寓所。寓舍。寓邸。
◎ 住的地方:公寓。客寓。
◎ 寄托:寄寓。寓目(過目)。寓言(a.有所寄托的話;b.用來說明某個道理的小故事)。寓意(語言文字中所寄托或暗含的意思)。

私寓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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