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
詞語解釋
拘留的一種。在我國,指公安機關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緊急情況下先予關押的強制措施。適用于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被害人或在現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在身邊或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等情況。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分詞解釋
關押:
把犯罪的人關起來:關押犯人。
重大:
1.謂物體大而沉重。
2.大而重要。
3.指高而重要的官位。
4.指詩文風格凝重,氣象闊大。
現行犯:
法律上指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罪犯。
拘留:
①公安機關對需要受偵查的人的一種緊急措施,把他在規定時間內暫時押起來。
②把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關在公安機關拘留所內,是一種行政處罰。
現場:
1.事件或行動發生的地點。
2.在需要行動的地點。


刑事拘留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1/91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