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

在事
詞語解釋
1.居官任事。
2.指主持其事的官員。
3.參與其事。
分詞解釋
居官:
擔任官職。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任事:
1.委以職事。
2.任職理事。
3.指承擔事務或擔負責任。
4.上任就職。
5.稱職。勝任所擔當的職責。
6.頂事,頂用。
7.隨便啥事,無論什么事情。
主持:
①負責掌握、處理:主持分配事宜。
②主張:主持公道。
參與:
1.亦作“參預”。亦作“參豫”。
2.預聞而參議其事;介入,參加。


在事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2/120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