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律尺
詞語解釋:
古代以黃鐘為度量衡的標準。相傳黃帝時樂官伶倫造律尺,名古律尺,又名縱黍尺。以一粒秬黍的縱長度為一分,九分為一寸,九寸為一尺。參閱明朱載堉《律呂精義.內篇十》。
分詞解釋:
度量衡:
計量長短、容積、輕重的統稱。度是計量長短,量是計量容積,衡是計量輕重。
標準:
①衡量事物的準則:技術標準ㄧ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②本身合于準則,可供同類事物比較核對的事物:標準音ㄧ標準時。
一寸:
1.十分為一寸。引申為微少。
2.指心。古人謂心為方寸之地,故稱。
3.指光陰。
律呂:
古代校正樂律的器具。共有十二個,從低音到高音依次奇數為“律”、偶數為“呂”,總稱“六律六呂”,簡稱“律呂”。后也泛指音律或樂律。
一尺:
1.表度量。十寸為一尺。
2.形容極短或極寬,多含夸張之意,非實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