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件
詞語意思:
由國家機關制定的、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的總稱。包括規范性文件和非規范性文件。前者即廣義的法規;后者只對特定的對象有效,如判決書、任命書、拘留證、公證書等。
分詞解釋: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制定:
定出;擬訂:制定計劃。
法律:
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
判決書:
法院根據判決完成的文書。
法規:
法律、法令、條例、規則、章程等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