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聞必錄
詞語解釋:
聞:聽到的;錄:記錄。聽到什么,不管對不對,全都記錄下來。
分詞解釋:
全都:
全體,全部。如:去年栽的樹全都活了。
什么:
代詞。
①指所要問的事物:什么人|干什么|說什么哪?
②表示不定指:什么時候來都行|有什么吃什么。
③用疑問詞表示不滿、驚訝等:這是什么話|什么玩意兒|什么!你還要去!
記錄:
①把聽到的話或發生的事寫下來:記錄在案。
②當場記錄下來的材料:會議記錄。
③做記錄的人:推舉他當記錄。
④在一定時期、一定范圍以內記載下來的最高成績:打破記錄ㄧ創造新的世界記錄。‖也作紀錄。
不管:
1.不顧,不考慮。
2.不過問。
3.不關,不涉及。
4.連詞。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