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犯

戰犯
詞語意思
全稱“戰爭罪犯”。犯有戰爭罪行的人。
[war criminal] 發動非正義戰爭或在戰爭中犯嚴重罪行的人
分詞解釋
全稱:
1.指某一類事物的全部﹑全體。
2.完整的稱呼﹑叫法(多指具體的組織機構)。戰爭罪行:
為個人或集團的私利蓄意挑起戰爭或在戰爭中違反戰爭法規和慣例的行為。在某些國家內,主要指策劃、發動反人民、反正義的戰爭和進行屠殺人民的行為。在國際上主要指:破壞和平罪,即違反國際條約,有計劃、有準備地發動侵略戰爭;破壞戰爭法規罪,即殺害人質,虐待戰俘,掠劫公私財物,使用化學、細菌武器等;違反人道罪,即在戰爭中對平民進行滅絕種族的屠殺和奴役、虐待,或以宗教、種族、政治為理由對平民進行迫害。凡有戰爭罪行的人均應受到審判和刑事處罰。

● 犯
◎ 抵觸,違反:犯規。犯法。犯罪。犯顏(舊時指冒犯君王或尊長的威嚴)。犯諱。
◎ 違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犯人。罪犯。
◎ 侵害,進攻:侵犯。秋毫無犯。
◎ 觸發,發作:犯病。犯愁。犯疑。
◎ 做錯事情:犯錯誤。
● 戰(戰)
◎ 打仗:戰爭。戰機。戰績。戰略。戰術。戰國(我國歷史上的一個時代)。
◎ 泛指爭斗,比高下:論戰。爭戰。
◎ 發抖:戰抖。寒戰。膽戰心驚。
◎ 姓。

戰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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