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

享有
詞語解釋
1.謂在社會上有所取得。如權利﹑自由﹑聲望等。
2.享受。
[enjoy] 在社會上或某個領域內博得
在全世界享有盛名
分詞解釋
權利:
“義務”的對稱。法律對公民或法人能夠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為,并要求他人相應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為的許可。在社會主義社會,權利與義務是一致的,不可分離,在法律上一方有權利,他方必有相應的義務,或者互為權利義務;任何公民不能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會只承擔義務而享受不到權利。
聲望:
眾人崇仰的名聲、威信:勤政和廉潔使得他聲望日隆。
自由:
①政治上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某些行為不受干涉的權利。如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通信自由等。公民行使這些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自由和紀律不可分,缺一不可。
②見“必然與自由”。
③不受約束:自由活動|自由發言。
④自作主張:吾意久懷忿,汝豈得自由。


享有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3/158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