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政
詞語解釋:
1.爭持家政。
2.執政。
分詞解釋:
執政:
1.掌管國家政事。
2.掌握國家大權的人。
3.主管某一事務的人。猶執事。
4.宋金某些高級官員的通稱。
5.北洋軍閥時期的官職名。1924年第二次直奉戰爭后,皖系軍閥段祺瑞組織臨時政府,任“執政”。
6.執正,主持正義。
爭持:
1.爭相拿著;競相拿出。
2.爭斗﹑爭執而不相讓。
家政:
指家庭事務的管理工作,如有關家庭生活中烹調、縫紉、編織及養育嬰幼兒等。
● 政
◎ 治理國家事務:政治。政府。政黨。政權。政綱。政策。政令。政績。政見。政客(為個人或某一集團利益從事政治活動的人)。政局。政變。參政。議政。
◎ 國家某一部門主管的業務:財政。郵政。民政。
◎ 家庭或集體生活中的事務:家政。
◎ 姓。
● 持
◎ 拿著,握住:持筆。持槍。持牢(把穩)。
◎ 遵守不變:堅持。持久。持操(保持節操)。持之以恒。
◎ 主張,掌管:主持。持平。持國。持重。持之有故(立論有根據)。
◎ 對待,處理:持身(對待自己)。持盈。持勝。
◎ 扶助:支持。撐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