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

中葡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
詞典解釋
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簽訂。內容為:中國政府將于1999年12月20日恢復對澳門(包括澳門半島、凼仔島和路環島)行使主權;屆時將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實施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分詞解釋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實施:
用實際行動去落實施行:從今年起實施新的教改方案。
不變:
1.常用于詩或古文,可以意味不變的恒常性或穩定性。
2.使…不發生不合心意的改變。
3.使 [某物]不再改變。
資本主義制度:
見“資本主義社會”。
屆時:
到時候:屆時務請出席。


中葡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3/165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