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知

遺知
詞語解釋
未學不懂的知識。
分詞解釋
知識:
①人類的認識成果。來自社會實踐。其初級形態是經驗知識,高級形態是系統科學理論。按其獲得方式可區分為直接知識和間接知識。按其內容可分為自然科學知識、社會科學知識和思維科學知識。哲學知識是關于自然、社會和思維知識的概括和總結。知識的總體在社會實踐的世代延續中不斷積累和發展。
②有關學術文化的:知識界|知識分子。
③相識;朋友:朝廷大臣多有知識的。

● 知
◎ 曉得,明了:知道。知名(著名)。知覺(有感覺而知道)。良知。知人善任。溫故知新。知難而進。知情達理。
◎ 使知道:通知。知照。
◎ 學識,學問:知識,求知。無知。
◎ 主管:知縣(舊時的縣長)。知府。知州。知賓(指主管招待賓客的人。亦稱“知客”)。
◎ 彼此了解:相知。知音。知近。
◎ 彼此了解、交好的人:故知(老朋友)。
● 知
◎ 古同“智”,智慧。
● 遺(遺)
◎ 丟失:遺失。遺落。
◎ 漏掉:遺忘。遺漏。
◎ 丟失的東西,漏掉的部分:補遺。路不拾遺。
◎ 余,留:遺留。遺俗。遺聞。遺址。遺風。遺憾。遺老(a.經歷世變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 死人留下的:遺骨。遺言。遺囑。
◎ 不自覺地排泄:遺尿。遺精。
◎ 生物體的構造和生理機能由上一代傳給下一代:遺傳。
◎ 拋棄:遺棄。

遺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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