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用
詞語解釋:
謂具有才能而未發揮作用。
分詞解釋:
具有:
有(多用于抽象事物):具有信心ㄧ具有偉大的意義。
才能:
①才智和能力:才能出色|具足才能|缺乏隨機應變的才能|今上論才能知(智)慧而任之。也指有才智和能力的人:選用才能|招收天下才能。
②副詞。剛能;方才能夠:他來了,我才能走。
③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與生理素質有關,但主要在社會實踐中形成和發展。才能與知識聯系密切,但主要指在實踐中運用知識的能力。
● 用
◎ 使人或物發揮其功能:使用。用心。用兵。用武。
◎ 可供使用的:用品。用具。
◎ 進飯食的婉辭:用飯。
◎ 花費的錢財:費用。用項。用資。
◎ 物質使用的效果:功用。有用之才。
◎ 需要(多為否定):不用多說。
◎ 因此:用此。
● 遺(遺)
◎ 丟失:遺失。遺落。
◎ 漏掉:遺忘。遺漏。
◎ 丟失的東西,漏掉的部分:補遺。路不拾遺。
◎ 余,留:遺留。遺俗。遺聞。遺址。遺風。遺憾。遺老(a.經歷世變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 死人留下的:遺骨。遺言。遺囑。
◎ 不自覺地排泄:遺尿。遺精。
◎ 生物體的構造和生理機能由上一代傳給下一代:遺傳。
◎ 拋棄: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