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舞伎
詞語解釋:
表演倒立雜技的藝人。
分詞解釋:
倒立:
1.頭朝下腳朝上豎立。
2.指事物的位置上下顛倒。
3.武術﹑雜技的一種項目。
雜技:
表演藝術的一種。狹義指在特定的環境中,運用各種道具,以高難和驚險的技巧動作為手段進行表演的人體技藝,如手技、頂技、蹬技、吊子、爬竿、走鋼絲、車技、鉆圈、柔術等;廣義還包括口技、馴獸、滑稽、魔術等。有些國家把廣義的雜技(往往不包括魔術)稱為馬戲,又根據表演環境和條件的不同而有高空雜技、舞臺雜技、水上雜技、冰上雜技等之分。中國雜技在春秋戰國時已具雛形,漢代大盛,為百戲的重要內容。以后歷代有所發展,形成鮮明的民族風格。
藝人:
1.亦作“蓺人”。
2.耕種的人。
3.有才藝的人。
4.指戲曲﹑曲藝﹑雜技等演員。
5.手工藝工人。
表演:
1.戲劇﹑舞蹈﹑雜技等的演出。亦指把情節或技藝表現出來。
2.指做示范性的動作。
3.謂做事不真實,好像演戲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