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

專利權
詞典解釋
簡稱“專利”。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專用權與獨占權。知識產權的一種。我國于1984年公布專利法,1985年公布該法的實施細則,對有關事項作了具體規定。
分詞解釋
有關:
1.有關系。
2.關涉﹐涉及。
專用:
1.獨自行事。
2.專寵用事。
3.專一使用。
4.專供某種需要或某個人使用的。
享有:
1.謂在社會上有所取得。如權利﹑自由﹑聲望等。
2.享受。
公布:
(政府機關的法律、命令、文告,團體的通知事項)公開發布,使大家知道:公布于眾ㄧ公布新憲法ㄧ食堂的賬目每月公布一次。
一定:
1.一經制定;一經確定。
2.固定不變;注定。
3.規定的,確定的。
4.必然;確實無疑。
5.表示堅決。多用于第一人稱。
6.某種程度的;適當的。
7.特定。
8.猶統一。


專利權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4/801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