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勘

送勘
詞語解釋
謂送交官府查問。
分詞解釋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查問:
查究追問或調查詢問。
送交:
呈送交給。

● 勘
◎ 校對,復看核定:勘核。勘正。勘誤。校勘。
◎ 實現調查,探測:勘測。勘探。勘查。
◎ 審問囚犯:勘問。推勘。
● 送
◎ 把東西從甲地運到乙地:送信。送審。輸送。護送。呈送。
◎ 贈給:送禮。贈送。雪中送炭。
◎ 陪伴人到某一地點:歡送。送別。送親。
◎ 丟掉:斷送。

送勘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5/2909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