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業計劃

實業計劃
詞語意思
又名《物質建設》。孫中山所著《建國方略》一書組成部分。1919年全文發表。共提出六個計劃。包括在渤海灣建北方大港,杭州灣建東方大港,廣州建南方大港,建造十萬英里鐵路,發展工業和采礦業等。提出在堅持獨立和主權前提下利用外資辦實業的主張。
分詞解釋
堅持:
堅決保持、維護或進行:堅持原則ㄧ堅持己見ㄧ堅持不懈 ㄧ堅持工作。
十萬:
數目。一百個千。用以形容數量極多。
發表:
①向集體或社會表達(意見);宣布:發表談話 ㄧ發表聲明 ㄧ代表團成員已經確定,名單尚未正式發表。
②在刊物上登載(文章、繪畫、歌曲等):發表論文。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主張:
主意,見解;也指持有某種見解:沒了主張|媽媽主張我學美術,爸爸主張我學物理。


實業計劃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5/302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