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瑗
詞語解釋:
胡瑗(993-1059)北宋初學者、教育家。泰州海陵(今江蘇泰縣)人。因世居安定,學者稱安定先生。與孫復、石介并稱“宋初三先生”。曾在蘇州郡學、湖州州學講學達二十年,創蘇湖教學法。皇末召為國子監直講。官至太常博士。著作有《論語說》、《安定言行錄》(丁寶書輯)。
分詞解釋:
國子監:
我國封建時代最高的教育管理機關,有的朝代兼為最高學府。
著作:
1.用文字表達意見﹑知識﹑思想﹑感情等。
2.著作的成品。
3.見“著作郎”。
講學:
公開講述自己的學術理論:應邀出國講學ㄧ他在這里講過學。
直講:
官名。輔助博士講授經學。
北宋:
朝代,公元960-1127,自太祖(趙匡胤)建隆元年起,到欽宗(趙桓)靖康二年止。建都汴京(今河南開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