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馬
詞語解釋:
古冀州之北所產的馬﹐亦泛指馬。
分詞解釋:
指馬:
1.戰國時名家公孫龍提出“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白馬非馬”等命題,討論名與實之間的關系。《莊子.齊物論》則謂“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馬喻馬之非馬﹐不若以非馬喻馬之非馬也。天地一指也﹐萬物一馬也。”謂世界是一個統一體,應各任自然,不分彼此﹑是非﹑長短﹑多少。后遂以“指馬”為爭辯是非﹑差別的代稱。
2.見“指鹿為馬”。
產的:
猶依舊,照樣。
冀州:
1.古九州之一。
2.指今陜西和山西間黃河以東﹐河南和山西間黃河以北﹐山東西北和河北東南部地區。
3.自漢至清行政區劃名。漢武帝時為十三刺史部之一。轄境大致為河北省中南部﹐山東省西端和河南省北端。后代轄境漸小﹐治所亦遷移不一。
4.古代稱中原地區。
● 馬(馬)
◎ 哺乳動物,頸上有鬃,尾生長毛,四肢強健,善跑,供人騎或拉東西:馬匹。駿馬。馬到成功。馬首是瞻(喻跟隨別人行動)。
◎ 大:馬蜂。馬勺。
◎ 姓。
● 冀
◎ 希望:冀求(希望得到)。冀幸。冀望。冀希。
◎ 中國河北省的別稱。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