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案
詞語解釋:
指與案件有關人員到執法機關參與和自己有關的案件的審理活動。
[appear in court] 指與案件有關人員到執法機關參與和自己有關的案件的審理活動
分詞解釋:
審理:
1.審訊處理。
2.明親王府的理刑官。
參與:
1.亦作“參預”。亦作“參豫”。
2.預聞而參議其事;介入,參加。
人員:
擔任某種職務或從事某種工作的人。
到案
詞語解釋:
指與案件有關人員到執法機關參與和自己有關的案件的審理活動。
[appear in court] 指與案件有關人員到執法機關參與和自己有關的案件的審理活動
分詞解釋:
審理:
1.審訊處理。
2.明親王府的理刑官。
參與:
1.亦作“參預”。亦作“參豫”。
2.預聞而參議其事;介入,參加。
人員:
擔任某種職務或從事某種工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