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著

秘著
詞語解釋
六朝人對秘書﹑著作郎的并稱。
分詞解釋
秘書:
①協助領導人聯系接待,辦理文書和交辦事項的工作人員。
②指秘書職務。
③使館中職位低于參贊高于隨員的外交官。有一等秘書、二等秘書、三等秘書之分,在大使館館長領導下進行工作。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
并稱:
1.一齊稱道。
2.相提并論。
著作郎:
官名。三國魏明帝始置,屬中書省,掌編纂國史。其屬有著作佐郎(后代或稱佐著作郎)﹑校書郎﹑正字等。晉元康中改屬秘書省,稱為大著作。唐代主管著作局,亦屬秘書省。宋元因之,惟宋別有國史院,故著作郎僅參與匯編“日歷”(每日時事)等。明代廢。亦省稱“著作”。
六朝:
①吳、東晉、宋、齊、梁、陳,先后建都于建康(吳稱建業,今南京),合稱六朝。
②泛指南北朝時期:六朝文ㄧ六朝書法。參看〖南北朝〗。

秘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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