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法

慢法
詞語解釋
輕忽法令。
分詞解釋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輕忽:
1.輕視忽略。
2.瀟灑飄逸。
3.輕率隨便。

● 慢
◎ 遲緩,速度小,與“快”相對:慢車。慢件。慢騰騰。慢條斯理。緩慢。遲慢。慢性。
◎ 態度冷淡,不殷勤,不禮貌:慢待。輕慢。傲慢。怠慢。
● 法
◎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遙法外。
◎ 處理事物的手段:辦法。設法。手法。寫法。
◎ 仿效:效法。
◎ 標準,規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號。法輪。法像。法門。
◎ 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法師。法器。法事。
◎ 指“法國”:法文。法式大菜。
◎ 姓。

慢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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